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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 / 實習資訊
2025.Dec.15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諮商輔導中心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(延長公告)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諮商輔導中心徵才(延長公告)
一、徵才單位:諮商輔導中心
二、職稱:『資源教室輔導人員』2名
三、薪資待遇:依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聘任管理要點支給。
(一)相關系所畢業之學士月支新台幣 40,432 元(含勞、健保個人負擔)。
(二)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月支新台幣45,053元(含勞、健保個人負擔)
四、工作項目
(一)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工作。
(二)資源教室相關行政工作與經費管理、核銷。
(三)資源教室活動策劃與執行。
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五、資格條件:
1.國內外特殊教育、輔助科技、職能治療、語言治療與聽力、復健諮商、早期療育、心理、輔導、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、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。
2.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。
3.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。
4.對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具服務熱忱、主動積極者。
5.負責盡職,品性端正且配合度高,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尤佳。
6.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,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,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。
7.具學籍之學生(含休學)不得應徵,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,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,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8.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(含上級)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六、擇優面試:本次甄選擬依下列條件進行書面資料審核,並依評定分數高低擇優通知面試:
1. 是否符合資格條件,不符合資格條件者,不予錄用。
2. 學歷與科系、經歷與專業能力評比。
七、應徵方式與日期:
(一)採書面報名,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。
1.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(請至人事室網頁/表單下載/專案計畫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)
2. 個人履歷(包括教育背景、學經歷、自傳、專長及個人對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的認識等)(A4紙張直式橫書)
3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4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外國學歷須經驗證或認證)及成績單。
5.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(證照)文件影本。
(二)即日起至114年12月26日(星期五)止,意者請將應備資料寄至
「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(GAB107資源教室)」(以郵戳或店章為憑),封面標題書明「應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」,或於公告截止日前之上班日上班時段親送至本單位。
(三)初審審核通過者,將以電話通知面試;審核資格不合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(四)聯絡方式:賴瑩怡老師05-5524070。
八、備註:
1.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」。
2. 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,並不得持有大陸地區居留證,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。
3. 【聘期】: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(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)
4.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,在候補有效期間(四個月內),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,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。
5.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。
6. 待遇、工作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7. 本次公開徵選 2 名資源教室輔導人員,其中 1 名為教育部基本補助人力,另 1 名為教育部專項補助人力;專項補助人力之員額並依教育部各年度核定之學生人數調整,其缺額具變動性。本次徵選正取名額為二名,並依面試成績高低排定錄取順位,成績第一名者列為基本補助人力,第二名者列為專項補助人力;其專項補助人力之聘任及續聘情形,悉依教育部年度核定人力額度調整辦理。
一、徵才單位:諮商輔導中心
二、職稱:『資源教室輔導人員』2名
三、薪資待遇:依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聘任管理要點支給。
(一)相關系所畢業之學士月支新台幣 40,432 元(含勞、健保個人負擔)。
(二)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月支新台幣45,053元(含勞、健保個人負擔)
四、工作項目
(一)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工作。
(二)資源教室相關行政工作與經費管理、核銷。
(三)資源教室活動策劃與執行。
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五、資格條件:
1.國內外特殊教育、輔助科技、職能治療、語言治療與聽力、復健諮商、早期療育、心理、輔導、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、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。
2.通過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。
3.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。
4.對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具服務熱忱、主動積極者。
5.負責盡職,品性端正且配合度高,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尤佳。
6.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,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,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。
7.具學籍之學生(含休學)不得應徵,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,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,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8.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(含上級)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六、擇優面試:本次甄選擬依下列條件進行書面資料審核,並依評定分數高低擇優通知面試:
1. 是否符合資格條件,不符合資格條件者,不予錄用。
2. 學歷與科系、經歷與專業能力評比。
七、應徵方式與日期:
(一)採書面報名,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。
1.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(請至人事室網頁/表單下載/專案計畫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)
2. 個人履歷(包括教育背景、學經歷、自傳、專長及個人對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的認識等)(A4紙張直式橫書)
3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4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外國學歷須經驗證或認證)及成績單。
5.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(證照)文件影本。
(二)即日起至114年12月26日(星期五)止,意者請將應備資料寄至
「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(GAB107資源教室)」(以郵戳或店章為憑),封面標題書明「應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」,或於公告截止日前之上班日上班時段親送至本單位。
(三)初審審核通過者,將以電話通知面試;審核資格不合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(四)聯絡方式:賴瑩怡老師05-5524070。
八、備註:
1.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」。
2. 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,並不得持有大陸地區居留證,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。
3. 【聘期】: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(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)
4.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,在候補有效期間(四個月內),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,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。
5.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。
6. 待遇、工作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7. 本次公開徵選 2 名資源教室輔導人員,其中 1 名為教育部基本補助人力,另 1 名為教育部專項補助人力;專項補助人力之員額並依教育部各年度核定之學生人數調整,其缺額具變動性。本次徵選正取名額為二名,並依面試成績高低排定錄取順位,成績第一名者列為基本補助人力,第二名者列為專項補助人力;其專項補助人力之聘任及續聘情形,悉依教育部年度核定人力額度調整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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